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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磁共振能治理尾气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1999/6/22 10:39:23   浏览量:      【字体:    】  【收藏此页】  【打印】
 
核磁共振能治理尾气
《中国汽车报》1999年6月22日“汽车与环保专栏”
 
 
 
    1998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车辆年检时,有尾气检测这一项目。原主要治理手段为在公安局车管所清洗发动机,按济南的规定,清洗发动机后仍然不合格者,司机可以拒付洗缸费(约400—700元)。实际操作中,不合格车辆经清洗发动机后,达标率仍只有50%,也即还有50%的车不合格,洗缸费收不回,这使车管所大伤脑筋,索手无策。后来以一种叫油公的燃油添加剂千分之一(初次使用加倍)加入机动车燃油中,结果达标率为100%。原来在公安局清洗发动机后仍未达标的车辆,使用油公后,也是100%合格,经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得到的净化率为44.9%—93.7%。 
    燃油机械、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是大气的重要污染源,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是城市的主要污染源,尾气排放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近年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在中国,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已采用安装净化器等多种措施,但收效有限,而且不是每种机动车均适合安装净化器。使用净化器后,产品质量问题的用户投诉已成为各地的焦点和热点,电视、报纸也频频暴光。最近国家环保总局也不得不取消了原有净化器的认定,并且提出在用车的治理以保养维修为主。近来,人们把目光移向了添加剂类,但目前的添加剂极大多数为化学添加剂,使用化学添加剂极易产生二次污染,且化学添加剂不能对每种液体燃料均适合。探索适合每种液体燃料、每种燃油机械、设备、彻底解决尾气排放问题成了中外科技工作者研究的重点。经过不懈努力,现在核磁共振技术成功应用于尾气排放控制中,解决了这一难题。

    核磁共振技术在医疗领域疾病诊断上的应用众所周知,但成功应用于机动车等尾气排放控制则尚属首次。

    这一技术首先选用适当的液体燃料作为传递核磁共振的基质,使之进入特殊的核磁共振发生装置中,在这一装置中液体燃料可获取核磁共振特性,并且使之永久记忆且保存其共振特性。以此具有共振特性的液体作为“母液”,使用时取其微量加入机动车(其他燃油机械、设备等)的液体燃料(汽油、柴油、重油、煤油、醇类、醚类等)中,即可把此“母液”的共振特性传递给燃油及发动机机件,并不断传递给新加入的燃油。获得这一共振特性的燃油在发动机内高温高压下同步爆发,燃烧极其充分,因此尾气降低、动力增大、燃油节省、噪声减低、启动容易,另外共振波如同医疗领域的超声波可以无损伤粉碎、排出人体内结石一样,共振波可以无损伤强力排出发动机内陈旧积碳,且能阻止发动机内新积碳形成,净化、保护发动机,延长发动机寿命(可起到免拆缸除积碳的作用)。这种具有核磁共振特性的“母液”我们命名为“核磁共振传递剂”。

    尾气超标从发动机的工艺设计、制造环节解决则难度大、周期长,而核磁共振传递剂适应性强,只要是使用液体燃料的动力机械均可使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油箱中燃油没有完全用完之前及时补充燃料,其液体共振特性会通过剩余燃油一直传递给新加入的燃油。即使全部用完,由于此前使用了核磁共振传递剂,发动机中无积碳形成,也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起较好作用,使尾气排放处于良好状态(此时应及时加入核磁共振传递剂)。当然长期使用效果最好。使用核磁共振传递剂改善排放增加的费用,可以从节省的燃油费用中收回。

    这一具有核磁共振特性的“母液”已经能够产业化生产。深圳市日研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油公燃油添加剂即是一种核磁共振传递剂,经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保局汽车排放控制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单位对本品检测,效果显著。在中国推广一年余,受到汽车、摩托车、助力车制造厂、汽修厂的欢迎。许多机动车制造公司已把必须使用油公燃油添加剂写入了该公司的企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中。 

    

    该报同时发表短评:《手段耶?目的耶?》,文章的结尾是“借用一位伟人的话,叫做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才是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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